Workflow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161Kehua Holdings(603161)2024-03-07 11:4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1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 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 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 沟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