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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磐明律师事务所 BRIGHTSTONE LAWYERS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 之 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4)第 SHF2022019-13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4)第 SHF2022019-13 号 致: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就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 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 涉及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蕴涵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 l ul # 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 适当资格。本所律师在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了 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