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351 号 致: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年6月3日14:00在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快克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