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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 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1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6 号)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通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新股 114,997,604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 20.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9,999,995.48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