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的要求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有 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 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