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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628 号 致: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李成龙律师、夏丽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见证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