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丽珍)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刘丽珍,女,中国国籍,1973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工程造价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税 务师。曾任内蒙古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项目负责人。现任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中联 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