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 事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一)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担任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