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工作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工 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等 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金融机构等机构及新闻媒体、投资者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公司及子公司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