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格尔软件: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3232Koal(603232)2023-12-22 09:56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 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定召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00 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 58 弄 1-7 号 G60 商用密码产业基地 A2 楼召开,公司董事长杨文山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 议程。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