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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3232Koal(603232)2023-12-22 09:56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东大会规则》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第五条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