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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3232Koal(603232)2024-05-17 13:18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 年 5 月 17 日 14:00 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 58 弄 1-7 号 G60 商用密码 产业基地 A2 楼召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