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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14:30 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 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 幢 325 室召开;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