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盛硅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 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 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在公开募集前,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 市场形势和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