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
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49 号 致: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 分红")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相 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仅就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 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审计报告某些数据和结 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