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如果拟 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在公司履行相关审议、 披露程序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交易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