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北江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瀚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 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66,666,667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35.59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2,666,678.53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313,399,578.5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9,26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