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3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01 月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