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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03297NOVEL OPTICS(603297)2024-06-19 11:09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新光学")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永新光学本次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