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 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并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