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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应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3300HUATIE(603300)2024-03-21 08:55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