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振德医疗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 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 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八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