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公司"、"发行人")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旭升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 号),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 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