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应流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证 2024 第 01143 号 致: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禾")签订的《法 律顾问合同》,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天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和会议记录; 3、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决议和会议记录; 4、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