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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维力医疗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603309Well Lead(603309)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 照的主体;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 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