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维力医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