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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维力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603309Well Lead(603309)2023-11-02 09:3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 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 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 或监事,在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以上的情形。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应当在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