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发生 对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按照 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十个工 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