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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刘雪峰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 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张开明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张开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 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