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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