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经 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全体监事;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薪酬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 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与"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应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工作成绩、 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统一等因素;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 项由董事会负责审议,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