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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03321MEILUN(603321)2024-10-10 10:1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595号 法律意见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 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 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申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正 文 致: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梅轮电梯")的委托,指派赵琰律师、姚远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或"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