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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03月修订)
603339SQTEG(603339)2024-03-27 09:3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