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3月修订)
603339SQTEG(603339)2024-03-27 09:3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 事会批准, 向股东大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 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