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 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