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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新天然气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