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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416xinje(603416)2024-04-19 07:4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变更、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