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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制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3439GUIZHOU SANLI(603439)2024-04-26 10:3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186-6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186-6 号 致: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贵州三力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作为贵州三力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 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