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 关法律")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厦门吉比特网络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 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 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 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 均是真实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