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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06Nacity Servic(603506)2024-09-09 09:37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南都物业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南都物业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 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402 号 致;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