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