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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551Aupu(603551)2024-02-02 07:3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针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