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低于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暨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