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24〕0088 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中谷物流,A 股证 券代码:603565; 卢宗俊,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孙 瑞,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曾志瑛,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代 鑫,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第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九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6.3.2 条、6.3.14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卢宗俊作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总经理孙瑞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