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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567ZBD(603567)2023-12-26 09:3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