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台"或"本所")接受黑龙江珍宝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B座29层 电话: (8610)52287799 传真: (8610)58220039 邮编: 100028 网址: www.lan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