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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603577HJT(603577)2024-03-26 08:3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