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星新材:三星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会)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参加培 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 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