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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 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2、《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意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补选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