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 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 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拟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李发现: 刘坤明: 吴丹: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 成利益共 ...